網友咨詢:
環保廳工作人員您好:1.使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水性涂料(VOCs含量低于10%)的工序是否需要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措施?
2.使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水性涂料(VOCs含量低于10%)的生產工序,排放濃度穩定、達標,是否需要建設末端治理設施?
回復:
您好。
生態環境部《關于印發<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>的通知》(環大氣〔2019〕53號)》,明確“企業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、油墨、膠粘劑等,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、排放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,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。
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(質量比)低于10%的工序,可不要求采用無組織排放收集措施”,建議按照此規定執行。
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!
內容轉自:廣東生態環境廳互動交流 回復時間:2022-07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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